美丽富饶的鄂尔多斯市地处内蒙古西部黄河中上游的鄂尔多斯高原腹地,平均海拔在1000至1500米之间,自然地理环境独具特色,地形起伏不平,西高东低,地貌复杂多样,绚丽多彩。境内西部为波状高原区,属典型的荒漠草原,地域上习惯称作“鄂尔多斯”。中华母亲之河–黄河南、北、东三面环绕,中部为毛乌素沙地和库布其沙漠,南临古长城黄土高原与宁夏、陕西、山西三省区毗邻,东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和草原钢城包头市隔河相望构成“金三角”地带。鄂尔多斯市,东西长约400公里,南北宽约340公里,总面积8.6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39.5万,其中蒙古族15.8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地级建制的行政专区。鄂尔多斯市绿草如茵无际,是鄂尔多斯细毛羊的繁育基地。阿尔巴斯白山羊绒被誉为世界“纤维宝石”,享名中外,深受广大国内外客商的青睐。著名的“梁外甘草”和麻黄草等药材生长在我盟,年产甘草4000吨,麻黄草1万吨,还有其它多种极具食用、药用及保健价值的绿色野生植物。
鄂尔多斯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
1、借钱不还,这是民事行为,不是刑事案件,一般不会坐牢。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胜诉后,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存款、车辆、房屋等),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3、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对方有能力还钱,却仍不还钱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会坐牢。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4、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6、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